二、招聘范围
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。
三、招聘流程及有关说明
(一)笔试
笔试采取闭卷考试,满分100分。委托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命题、考试和阅卷。
1、笔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,客观题不低于40%(客观题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,计量法律法规20分),主观题约占60%,主要是相关工作专业知识,时间为150分钟。
2、笔试时间: 2009年2月21日
3、笔试地点:以准考证为准。
4、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(www.gzpi.gov.cn)和广州考试信息网(www.gzexam.com.cn)公布。
(二)面试
1、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:3确定面试人员。
2、参加面试时须进行资格复核,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,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面试由考试中心组织,并对外聘请考官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、举止仪表,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,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。面试60分以上为合格。(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)。
(三)考试说明
1、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1:3比例,才准予开考。
2、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。对面试合格者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: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。
(四)体检
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考核。体检不合格,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
四、聘用及相关待遇
(一)经考试、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,并在中国广州人事网(www.gzpi.gov.cn)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(二)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。
(三)聘用人员实行试用,试用期为1个月;试用期满,经考核胜任的,正式聘用,办理入编手续;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,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续签。
五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。
2、报名时间:2009年2月17-19日9:00—17:00时。
3、报名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1号6楼综合管理部。
4、报名要求:
①每位应聘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、检定员证(应聘检定员岗位者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②考试免考务费。
5、准考证: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,在报名同时领取准考证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考试、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、体检资格。
2、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、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,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
招聘咨询电话:020-83362159
广州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
二OO九年二月三日